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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宏用制度利器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
日期:2018-12-18 15: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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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我州制定出台一系列相关制度、实施办法,用制度利器不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。
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。加大制度创新力度,全面落实《德宏州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“五统五抓”学习规定》《德宏州意识形态工作“四必开五必谈”制度》等制度的实施,着力构建党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长效机制,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、主动权。
着力强化阵地建设。制定完善“德宏边疆好声音——农村小喇叭”工程和“德宏边疆网络红色小V”管理办法,为阵地建设提供坚实保障;全面推进网上传播能力建设,整合各方力量,积极打造“德宏边疆网络红色小V”队伍,及时回应和引导突发事件和热点舆情,汇聚网上红色正能量。
有效夯实基层基础工作。先后出台《德宏州乡镇宣传委员工作考核办法》《德宏州乡镇宣传干部管理七条规定》,对乡镇(街道、农场)党委宣传委员、宣传干事和村(社)宣传员的选拔任用、监督管理、教育培训、考核奖惩、津贴发放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,进一步夯实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力量,切实抓好全州乡镇宣传干部队伍管理工作。